崇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桐庐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操作指南》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
桐庐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操作指南
根据《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整村推进试点与农家乐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桐政办〔2009〕81号)精神,为有效指导和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整村推进工作,在总结分析近年来我县农居点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桐庐县范围内未能纳入县城、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站)集中处理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户少量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工程。
二、处理原则
根据农村所处区位、人口规模、集聚程度、地形地貌、给排水特点、经济承受能力等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污水处理技术。
1、分类处置
积极推广分散式人工湿地就近收集处理模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集污水处理与绿化景观相结合。对于居住集中、人口规模较大、无闲置土地推行分散式人工湿地处理模式的村,宜通过铺设污水管道集中收集生活污水,采用无动力厌氧生物处理技术进行处理。有条件的农村应配套人工湿地吸收处理,以达到更好的处理效果。
2、资源利用
充分利用农村闲置地,采用强化人工生态湿地处理技术实现污染物的生物降解和氮、磷的生态去除,降低能耗,节约成本,湿地植物的选择和布局兼顾景观绿化,有效提高农村绿化率。
对于养殖户较多的农户或农村,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用沼气池处理模式,所产沼气作为清洁能源有效利用,沼液用做农林作物有机肥。
3、经济适用
污水处理工艺的选择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力求处理稳定可靠、运行维护简便、经济合理。
三、实施计划
根据我县农村实际,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工作方针,确定年度实施计划与任务,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力争2012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今年被确定为整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的行政村,应根据村内农居点的分布状况,尽快确定好污水处理模式和建设个数,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计划表》(见附件1)和全村工程平面分布图,提交所在乡镇(街道)、库管委(以下简称乡镇)审核,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治污办)审定后实施,并作为验收拨款依据。2010年开始,需要开展整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行政村,应填写《农村生活污水整村推进工程实施申请表》(见附件6),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计划表》附全村工程平面分布图,在上一年11月底前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所在乡镇接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根据县治污办下达的各乡镇整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择优确定治理行政村并附相关材料报县治污办审定后实施。
四、管理要求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从管网铺设、污水收集到治理工艺的选择及设施的建设等技术要求高,工程隐蔽性强,参与部门多。同时,每一个行政村因农居点分布复杂,同时需要选择不同模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因此需要因地制宜,对不同模式采取不同的管理要求。
(一)人工湿地模式管理要求
1、工程规模。人工湿地模式基本以10户以下分散式就近收集处理为主,特殊情况下可经批准后放宽至10到20户。
2、工艺流程。污水收集沉淀——简易厌氧——湿地处理——清水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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