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贯彻实施《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报告
贯彻实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汇报材料
一、贯彻《条例》基本情况和成效
2006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新《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注重管理和服务,人口和计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多年以来,全镇计生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2006-2011年全镇人口年平均自然增长率6.02‰,出生人口性别比是117,2011年被市人口委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
(一)注重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的氛围更加浓厚。我们始终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培训作为工作的重点,依靠全社会力量开展人口法制宣传。一是充分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宣传协会的作用,利用人口学校,每年分别对村两委成员、村计生专兼职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应知应会水平。二是着眼于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不断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通过改进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文明幸福家庭"、"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活动,向广大群众和育龄妇女宣传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三是各地充分利用"5.29"计生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开展了"零距离"宣传。四是干部入户面对面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广大干部群众的计生法律意识、婚育观念和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得到加强,营造了良好的依法行政工作氛围。
(未完,全文共2053字,当前显示63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