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工伤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推荐5篇]

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1]332号)等文件精神,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生育、工伤保险政策予以调整。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及各区县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规范工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未完,全文共904字,当前显示30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