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架构与定岗定编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目前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使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规范化、合理化、程序化;加强对各部门内部架构调整及部门内部人员变动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各种组织的架构调整及部门内部人员的岗位变动。
3.组织架构设置
3.1组织架构设置分为三级,分别为:
3.1.1公司级组织架构;
3.1.2职能模块级组织架构,以各副总所管理模块区域为单位;
3.1.3部门级组织架构。
3.2组织架构的编制/修订时机:
3.2.1新增部门;
3.2.2部门名称变更;
3.2.3组织图上有涉及到的人员变更;
3.2.4组织内部结构调整;
3.2.5组织编制人数发生变动(注。编订/修订组织图的最小部门为“部门”)。
4.权责分配
4.1总经理/副总裁
4.1.1负责对所管理的职能模块的组织架构调整的审核/审批;
4.1.2负责对各分管副总所管理的职能模块的组织架构调整提出意见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
4.2分管总经理
4.2.1负责对所分管的部门级组织架构调整提出意见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
4.2.2负责把所分管的部门级组织架构调整上报总经理/副总裁以获得批准。
4.3各部门负责人
4.3.1负责对本部门的组织架构调整提出意见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
4.3.2负责把本部门的组织架构调整上报分管副总(涉及到管理/技术人员增加及主管级以上人事变动的)审核/审批。
4.4人力资源部
4.4.1负责各种调整方案的分析/整理,并提供专业意见;
4.4.2对出现的不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调整需求有权予以否决;
4.4.3负责将总经理/副总裁审批后的职能模块级组织架构调整方案上报总裁核准;
4.4.4负责对职能模块及部门的职能职责的整合和审核后公布;
4.4.5负责对涉及到相关人事变动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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