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承诺书
承
诺书
重庆有限公司:
我司与贵司通过长期的业务往来,建立了良好的劳务合同关系,为了规范双方的管理和保持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特向贵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贵司劳务工程履约保证金的缴纳规定,即。我司明确地知道,我司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该工程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必须打入贵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必须以盖有贵司财务章的收据为缴纳履约及质保金的依据,除此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时候出具的收条、收据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司自行承担,贵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其它法律责任。我司缴纳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贵司及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保证金或保证金性质的变相借款由我司向收款单位或个人主张权利。
2、我司同意按照贵司财务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结算工程款,在合同约定的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我司必须与贵司办理结帐手续,否则视为我司放弃结帐,超过3个月后结帐的,贵司可以不予认可。
(未完,全文共1741字,当前显示38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