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诺书
附件二:
盐都区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单位关于履行劳务费及民工工资清欠维稳
主体责任的承诺书
盐都区住建局:我单位郑重承诺:在云溪美地1#、3#及综合楼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建设领域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履行支付劳务费与民工工资的清欠维稳主体责任。
(一)按照劳务合同约定,按月足额支付劳务费,并负责监督劳务公司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每个民工手中,杜绝发放到“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二)对总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的支付责任,对分包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对分包工程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对其拖欠工资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单位先行垫付。
(三)若该项目发生劳务费拖欠行为,由我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未完,全文共1216字,当前显示35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