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设计奖管理办法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度市服务业(电子商务、工业设计、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第一批扶
持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3]119号)、《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2〕137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暂行措施》(深府办[2015]3号),我委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度市服务业(电子商务、工业设计、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第一批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产业和领域
(一)电子商务产业。重点对电子商务集成创新项目、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项目、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建设项目、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普及应用项目和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给予资助。
(二)工业设计业。重点对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新攻关成果转化应用、工业设计重大活动和知名工业设计奖项目给予资助。
(三)商贸流通业。重点对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连锁门店建设项目和建设或租赁粮食储存仓库项目给予资助。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报扶持计划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三、申请受理说明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分批受理。
(三)咨询电话:23601100、2360110
1、82048676。
(四)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8号窗口。
四、审批决定机关
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委审议通过。
五、审批程序
(未完,全文共2255字,当前显示74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