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中心学校教职工工作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安教[2009]34号文件精神,以规范小学教职工津补贴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小学教职工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工作津贴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组织机构
1、中心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制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赵世伟
副组长:陈文举
成员:蔡国林陈启生许志良林文通陈丽真
林培钦唐展望朱进强李雨杉柯国发
傅来福王建裕胡中兴
2、各基层小学应成立3—5人的考核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对本校教职工的全面考核。
三、考核原则
1、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
2、优质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3、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则。
4、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则。
四、绩效考核津贴的发放办法
(一)津贴项目和考核主要内容
1、山区教师津贴。为稳定山区教师队伍,从全校在职教师工作津贴总额统筹部分资金作为山区津贴(每人每月50元,按学期发放)。
(1)山区教师津贴发放范围。在竹林教学点、洪福、登山、福山、福洋教学点、上智、际内、新坂等8所学校(教学点)工作及到上述学校(教学点)支教的在编在岗教职工(籍贯在任教小学、教学点施教区的教职工除外)。(2)凡借用、支教、对口交流到上述学校(教学点)以外单位工作的教职工,不享受山区教师津贴。
2、班主任津贴:每班每学期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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