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
81403
【发布文号】
省人事厅赣人字[2000]37号【发布日期】
2000-06-01【生效日期】
2000-06-0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省人事厅赣人字〔2000〕37号)
各地(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现将《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略)
附件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核表》(略)
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意见
为了强化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充分体现单位用人自主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省职称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本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
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应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分级管理、逐级聘任的办法,在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基础上进行。
二、
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由省人事厅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制定并颁布,作为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宏观指导意见。
三、
三、专业技术职务是指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
(未完,全文共2371字,当前显示55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