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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非正常访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意见

关于我县部分电影放映员非正常集访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今年9月14日,我县发生两起赴市、赴县非正常集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部分社办电影放映员赴市集访情况及处理意见

9月14日上午7时,在少数人员的组织、策划下,我县21个乡镇中除响塘、锦石、梅林桥、白石以外的17个乡镇的45名社办电影放映员到湘潭市政

府打着横幅集访,干扰了市政府机关的正常办公,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接到市信访局的通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县级领导和部门、乡镇的负责同志迅速赶到现场处置,至下午4时,上访人员分批次被各乡镇接返。部分社办电影放映员的此次非正常赴市集访,相关责任乡镇和县直单位事前未掌握任何信息,致使化缓解、现场处置及劝接返工作十分被动。

据调查,其原因主要是:

1.县广电局作为责任部门工作不够主动,对社办电影放映员的底子摸排不清,没有及时掌握相关的稳控信息;

2.17个乡镇没有认真落实稳控工作责任,尤其是未落实“人盯人、五包一”、宣传引导等措施,对问题的预见性不足;

3.县广电局与相关乡镇的工作协调配合不够。根据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等有关规定,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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