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各项管理制度
燕景余热电站运行管理制度
锅炉房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为加强锅炉管理,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要求锅炉房人员,必须明确本岗位的责任范围。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责任制
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对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组织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窗口安全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窗口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二)班长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体排除故障的能力。
2.全面负责领导和监督本班各岗位的工作,对所属锅炉设备负有安全经济运行的责任。
3.班长有权安排本班人员工作,当班长需要离岗时,必须指定一名司炉工临时负责。
4.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者,应当加以教育和劝阻,当劝阻无效时,有权停止其当班工作。
5.如遇一般故障,班长负责指挥排除;需停炉时,应先向上一级请示后方可进行;当发生严重故障,危及锅炉或人身安全时,应紧急停炉,以防事故扩大。
6.负责本班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提高本班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操作水平。
(三)司炉工的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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