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议标管理办法
(2016年3月4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招议标采购行为,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工程、服务和原材料质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行的工程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开发等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设备、材料采购等活动。
第四条
公司的招议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第五条
公司成立招投标小组,全面负责招(议)标工作,具体设臵及成员组成如下:
(一)领导组
1、领导组构成及成员:组
长:董事长
副
组
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纪检书记
2、领导组的工作职责:
(1)审定采购项目的简介、内容、预算、工期、质量要求或技术指标、资质等具体需求内容;
(2)审定采购工作方案;
(3)审定采购工作的各项规定、公告或通知;
(4)确定采购方式(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或工作机构;(5)审定中标单位或成交候选人;
(6)研究解决招标工作、采购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二)招标组
1、招标组的构成及成员:招标组组长:企管部负责人
招标组成员:业务部门、技术部、财务部、安环部、预算小组相关人员
2、招标组的工作职责:(1)负责拟订招标工作方案;
(2)负责审核招标项目金额的来源及依据;(3)参加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的调研、考察;
1/8
(4)配合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工作机构完成招标或采购程序;(5)做好招标、采购资料的存档工作;(6)监督、检查中标合同的执行情况;(7)办理其他有关招标事务。
(三)监督组
1、监督局的构成及成员:监督组组长:纪检书记
监督组成员:纪检、工会、党办相关人员
2、监督组的工作职责:
(1)对邀请议标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审定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名单);
(3)对违反招(议)标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四)业务部门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拟定采购项目的简介、内容、预算、工期、质量要求或技术指标、资质等具体需求内容;
(2)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3)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承担采购项目的评委工作。
第二章
招议标范围及规模
第六条
根据采购估价金额,采购工作分别采用符合集团要求的采购方式、邀请议标、内部邀请议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进行。
第七条
满足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的,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项第
(一)、
(二)、
(三)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五)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拟采用其它采购方式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等形式),需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
第八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由招投标小组审批,可按采用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邀请议标、内部邀请议标方式进行:
2/8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200万元人民币以下;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100万元人民币以下;
(三)勘察、设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50万元人民币以下;
第九条
(未完,全文共5680字,当前显示148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