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电申请书
临电检查管理制度
为保障安全可靠用电,促进施工安全生产,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详见附件),结合本项目施工现场特点,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每周三进行现场临电巡视检查,巡查时间为上午9。00点,集合地点为现场安全部办公室(如遇特殊情况中建一局项目部提前通知),每日巡检各分包单位自行组织。
二、巡视检查各施工单位临电负责人必须全部参加(人员名单详见临电巡视检查记录表),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检查,有事请假必须经过中建一局安全部批准,否则一律按未参加检查处理,并且每人次处以100元罚款(罚款当天以现金形式交付中建一局项目综合办)。
三、临电电工必须为专职人员,不得随意调换,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施工作业期间必须在现场。
四、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全程参与,不得做与检查无关的工作。
五、检查过程中必须边检查边记录边整改,若问题无法立即整改完成的,必须在24小时内整改完成,并以前后照片对比的形式上报机电部。
六、检查中若同一问题连续发现三次,根据具体情节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并要求各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参加检查,直到一周内再无此类问题发生,则可按照原指定人员进行正常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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