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联防职责及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小组职责
一、区域联防小组工作职责
(一)组长职责
1.全面负责本区域的联防工作,主持区域联防日常事务,组织开展联防工作任务;
2.组织联防成员单位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修订和完善联防工作制度;
3.组织联防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助监管部门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4.组织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联防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联合演练活动;
5.掌握消防安全动态,定期收集、分析、总结消防安全情况,建立联防工作台帐,及时报送信息。
(二)服务指导职责
1.指导本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2.及时掌握本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
3.为区域联防单位检测、维保、检查、预案等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
4.定期发布相关的消防安全常识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动态,共享行业消防安全资源。
(三)巡查检查职责
1.由各成员单位自行开展监督巡查及日常检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由相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检测、维保等中介服务机构参与的区域检查;
2.应当对整个巡查检查过程负责并将巡查检查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并存档;
3.按照检查计划开展检查,上报领导小组上次检查较为严重的问题并提交会议讨论;
4.检查组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5.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现场沟通、拍照、整改单等形式落实。存在问题单位须在规定时间整改,在下次联系会议上汇报整改情况。
(四)灭火救援组职责
1.组织指挥本区域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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