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人才招聘规定(修订稿)》的通知
泰医附院发〔2016〕9号
关于印发《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人才招聘规定(修订稿)》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现将《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人才招聘规定(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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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岗位: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本科所学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相符;
(3)具有三级医院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和中级职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
2.护理岗位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2)在三级医院工作一年及以上者优先;(2)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3.医技、管理等岗位
(未完,全文共954字,当前显示30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