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人才招聘规定(修订稿)》的通知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
为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贯彻“院有品牌,科有特色,人有专长”发展战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院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并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人才政策决议、决定为指导,以提高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质量、提升临床科室整体水平和优化临床科室人才梯队结构为目的,广开渠道、按需引进、重视质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医院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原则
(一)按需引进。以临床科室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为依据,与学科专业建设相结合,引进优秀人才。
(二)确保质量。加强对引进人才的临床技能、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与考察,确保引进人才的质量。
(三)完善机制。深化人才引进的机制和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人才引进的新途径、新形式,努力开创人才引进的新局面。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善于合作的团队精神和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
(三)具有承担高级别、高水平科研项目的能力,其研究方向为该学科领域发展的前沿。
四、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层次划分
根据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高层次人才划分为下列六个层次:
(一)第一层次:
1、两院院士或世界级的科技领军人才;
2、国家“千人计划”特聘教授;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4、“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排前三名)。
(二)第二层次:
1、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4、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三)第三层次:
1、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
2、省部级重点学科(或学科方向)带头人;
3、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专业技术二级岗主任医师;
4、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四)第四层次:
医院医疗、科研和学科建设急需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五)第五层次:
年龄40周岁以下,在国外取得知名大学(世界排名前500名大学)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有科研项目、经费及专利的留学归国人员。
(六)第六层次。年龄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
五、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第一层次
1、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及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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