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附件1
渤海钻探工程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渤海钻探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抢险救援的基本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应急物资是指专项用于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抢险救援或进行应急演练等活动所需要的应急装备与物资。主要包括:
装备类:机器、设施、仪器和机具等;
物资类。除装备以外的其它物资材料,包括生命救助、生活保障和工程抢险等。
第三条公司应急物资管理实行“统筹管理、分区储备、统一标识、分级负责、专项使用、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和所属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市场与生产协调处(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公司应急物资的需求计划汇总、调配使用和应急专项经费的总体管理等工
—1—
作。
第六条市场与生产协调处、质量安全环保处、工程技术处、装备处、规划计划处、财务资产处和物资管理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公司应急物资管理协调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订公司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负责制订公司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公司和区域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制订应急物资储备定额,确定基层队(站)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和规范;
(五)负责应急物资选型、采购、储备、使用和质量监督及有关供应商资质审查;
(六)负责资本化应急物资的立项、申报和投资计划汇总及应急物资报废的审批和费用化应急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确保应急资金到位;
(七)负责公司各单位间和跨区域应急物资的统一调拨。第七条公司所属区域事业部等管理机构负责所分管区域应急物资的评估、检查等管理工作;公司所属单位应急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应急物资、专项经费管理和应急物资需求计划的汇总上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按照公司的总体要求并结合具体实际,制订实施本单位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2—
(二)负责制订本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建立本单位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四)负责收集、汇总本单位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等应急物资信息,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台帐;
(五)负责本单位应急储备物资的统一调拨;
(六)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本单位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第八条公司指定的应急物资代储单位的管理职责是:
(一)负责做好应急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送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情况;
(二)负责对应急储备物资建立台账,实行封闭式管理,专库存储、专人负责、专项专用;
(三)负责对消耗性应急物资调用后,按照调拨的数量及时补充库存;
(四)负责按照公司应急办公室要求,对代储备的应急物资做好随时调拨发放工作;
第九条公司级应急储备物资属公司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公司应急办公室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第三章应急物资计划管理
第十条年度应急物资需求计划由公司主管部门和所属各单
—3—
(未完,全文共3868字,当前显示122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