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精)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劳动用工管理的暂行规定
面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集团公司盈利能力持续下降,企业生产经营压力日益加大,为早日走出困境,共渡难关,结合集团实际对人员分流安臵提出以下意见。
一、清理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管理
(一)清理对象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不在岗人员,包括。擅自离岗的;失联的;请病、事假,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规定期限的;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招录的;挂靠关系的。
(二)清理措施
1、对于擅自离岗和失联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对于长期病假人员,确属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符合病退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提前病退手续;其他不符合病退条件的人员,在相应医疗期满后,仍不上班的应办理停薪留职手续,明确在此期间本人相关的各项待遇;对于不上班且不办理相关手续的,所在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3、对于长期事假和挂靠关系人员,所在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与本人签订停薪留职手续或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4、对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招录的人员,进行清理。
二、停薪留职
(一)停薪留职的实施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在册的职工。
(二)停薪留职的条件
申请停薪留职的员工,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工龄满5年及以上;
2、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者。
(三)停薪留职期限
1、停薪留职期限以年为计算单位,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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