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力推行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和收费
关于部分疾病实行医疗保险按病种定额付费的通知
来自于[医保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11-5-24]成人社办发[2011]117号
各区(市)县人自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成委发[2009]3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开展按病种付费方武改革,以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改革.促进医疗机构建立合理成本约束机制,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按照“先行试点、及时总结、对态调整、有序推进”的原则,决定对部分疾病实行医疗保险按病种定额付费。现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额付费病种的确定
参加我市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部分疾病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医疗保险按病种定额付费。
第一批纳入定额付费的病种按本通知附件l的规定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卫生行政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公布定额付费的病种名单。
二、定额付费病种基本服务项目的确定
按照定额付费的病种,根据卫生部相应疾病诊治的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确定定额付费病种的基本服务项目。第一批定额付费病种的基本服务项目按本通知附件2执行。
三、定额付费标准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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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