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第一书记管理制度
**镇第一书记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选派第一书记管理,促进“第一书记”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平顺县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龙溪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要正确处理好与村党组织书记的关系;与村“两委”的关系要做到总揽不包揽,依靠不依赖,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要服从镇党委的统一领导,充分尊重农村基层干部,执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做出的决定。
2、要加强党性修养和自身作风建设,严于律己。要树立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兢兢业业、吃苦耐劳的作风,始终保持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风,始终保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始终保持克己奉公、艰苦奋斗的作风。
3、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廉洁自律,不准散布有损大局的言论,不准打牌赌博,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在任职村报销个人费用,不准参与公款大吃大喝,不准接受礼金、礼品,不得参与有损党员形象的各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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