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的意见
贵办发„2008‟47号
中共贵港市委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贵港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我市
外事礼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室,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港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我市外事礼宾工作的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1月14日
1贵港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我市外事礼宾工作的意见
随着我市对外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对外交往的日益增多,做好外事礼宾接待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根据中央对地方外事礼宾工作的要求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本着“热情、得体、简化、高效”的原则,现就我市外事礼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礼宾接待
(一)对来我市访问的党宾、国宾的礼宾接待
1、对应邀来华正式访问、工作访问并把我市作为访问地之一的外国执政党领导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议会领导人,以及君宪制国家的皇室主要成员的接待,主要根据上级下达的礼宾接待方案安排在我市的接待工作。宾客抵离我市时,相应安排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的正职领导迎送、陪同活动及会见和宴请。
2、上述外国客人在我市经过或作私人访问时,一般由访问地负责人和外事部门负责人迎送,当地外事部门负责人陪同活动,不安排正式会见和宴请。
3、对来访我市的外国执政党前领导人、前国家元首、前政府首脑和议会领导人,一般由访问地负责人和外事部门负责人迎送、陪同活动和便宴招待;必要时,相应安排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的副职领导会见和宴请。
4、政协系统来访的外国重要客人,可根据需要由市政协领导和访问地政协负责人迎送、陪同活动及会见和宴请。
5、上述外事活动可视情况邀请我市民主党派负责人出席。
(二)对来我市访问的外国厅级以上客人的礼宾接待
1、外国党的中央部门和厅级以上地方负责人来访我市,由市委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和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人迎送和陪同活动,市委书记或副书记会见和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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