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昆山联华印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编号:lhyw-ac-016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管理制度
制定日期:修改日期:
版次:a1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无法修复,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设施设备变更的管理制度和规定3.2.1变更类型: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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