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国税规[2015]4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文号:沪财教[2011]10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30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沪府发[2011]2号)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和管理,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制定了《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
(未完,全文共1308字,当前显示3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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