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申报“4050”等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须知为方便用人单位申报“4050”等人员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事宜,力争一次办理成功,请用人单位在申报补贴前,认真阅读,按须知要求,正确填写各种表格,准备各种审批材料。
一、申报补贴前,需提供的审批材料
(一)第一次申报补贴需提供的审批材料
1、招用“4050”等人员三项补贴审批表、花名册(各一式三份)
2、《缴纳社会保险确认单》(在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缴纳社会保险的,不需提供此单)
3、失业证原件、复印件(复印
1、
2、
5、
9、页),新失业证(复印
1、
4、
7、9页)
4、身份证复印件
5、《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复印件
6、《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表》复印件(在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缴纳社会保险的,不需提供此表)
7、《社会保险专用收款票据》复印件或《社会保险费通知单》(附名单)复印件[报一年补贴提供一年缴费单据。在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缴纳社会保险的,不需提供《社会保险专用收款票据》,只提供《社会保险费通知单》(附名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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