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水电管理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浙商大教〔2005〕424号)
为了适应形势的变化,解决学生实习难的问题,近几年来各学院从自身实际出发,对实习工作进行了不断的改革和探索,组织实习的模式已由单一化向多样化的方向发展。目前学校普遍采用的实习模式一是由教师跟班指导的“集中实习”模式,二是“时间集中、要求统
一、地点分散、食宿自理”的“分散实习”模式。从以往的实践来看,这两种实习模式各有所长,因时因地因人而宜,保证了学校实习工作顺利开展,达到了全面培养学生能力的目的,效果较好。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种形式的学生实习的质量管理,现结合各学院实际,对实习的管理工作作以下规定。
一、“分散实习”的管理
(一)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1、成立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由分管实习工作的学院院长、专业系(教研室)主任、班主任、学院办(或学生办)人员和指导教师等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实习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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