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
致全市学生、儿童及家长们的一封信(关于一老一小)2007-07-2308:22致全市学生、儿童及家长们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小朋友们及各位家长:
你们好。
9月1日起,本市学生儿童和婴幼儿就可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了。学生、婴幼儿的健康和生命,关系着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虽然生老病死这是自然规律,在所难免,但是孩子一旦患上大病,动辄几万元乃至数十万的医疗费,一般工薪家庭是难以承担得了的。
近年来,孩子患大病所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家庭带来沉重经济负担的事件屡见不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已成为社会问题,尽快建立学生儿童大病医疗制度,解决孩子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迫在眉睫,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的要求,我市建立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首善之区的内在要求。我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具有“个人缴费低、政府补助多、起付线低、基金支付多、受益学生广、保障水平高”的特点,下面就该制度的具体内容跟大家作简单介绍。
一、参保范围
凡是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学校上学的学生和在托儿所上学的小朋友都可以在学校或托儿所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少年儿童和在家的婴幼儿(不含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请在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二、如何缴费
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是由个人参保缴费,政府补助,互助共济,多方筹资而来的。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个人和政府各出50元。也就是“个人掏50,政府补50,大病住院保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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