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
2009年以来,市委政法委党建工作在市委的领导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总体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认真学习、增强党性、特色活动、创新工作”的要求,提高了党组织战斗力和党员干部素养,扎扎实实开展党建工作,以抓好党的建设推动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政法工作上新台阶提供了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市直机关工委对创建工作的要求贯穿于创建活动中
1、全面动员,提高认识。一是班子认识统一。本委成员带头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中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要求,形成共识,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条件和主要内容。二是宣传动员广泛。我们召开了全委党员干部会议对“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进行动员,明确了努力方向,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党员对创建工作的认识,调动了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三是思想认识深刻。无论是创建活动动员会还是对创建工作的具体安排,我们都要求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到,开展创建活动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党的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
2、积极开展自查,注重创建工作实效。本委今年就如何推进创建工作进行了研讨,对支部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实施了自查,对存在的具体问题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通过自查,不仅促进了支部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更提高了创建工作效率,增强了党支部和党员投入创建活动的自觉性。
二、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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