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审批
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
项目审批制
(一)审批制的适用范围
凡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建设项目都使用审批制。
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投资资金(含国债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主权外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政府性资金。政府投资按照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宏观调控需要,分别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贴息等投资方式。只要使用了上述所列的政府性资金的建设项目,都要采取审批制。
(二)审批制的环节
项目审批制的五个方面,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资金申请报告和竣工验收。
项目核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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