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青年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
富蕴县领导干部周转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富蕴县领导干部周转房的使用管理,有效解决异地交流干部烦人安家问题,确保异地交流干部能够安心工作,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富蕴县异地交流的四套班子领导、援疆干部主要领导、公检法主要领导、挂职县领导周转房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领导干部周转房按照“属地管理、统筹房源、统一分配、及进及退”的原则进行管理使用。
第二章周转房现状
第四条
现有领导干部周转房2栋,其中四套班子领导干部周转房共有房间20套,每套面积138平方米,援疆干部周转房共有房间12套,每套面积65平方米。
第五条入住周转房的领导干部只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使用期间不得私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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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周转房入住要求及程序
(未完,全文共1035字,当前显示3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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