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附件2“老带新”教师目标责任协议书
甲方:(指导教师)
乙方:(青年教师)
为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根据院教发《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老带新”工作管理规定(修订)》(2006)7号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同意,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确定,学院审批同意,从
年
月至
年
月由甲方担任乙方教学科研的指导教师,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每学期为乙方开列一定数量的有关教学科研的阅读书目,定期检查乙方的阅读情况和阅读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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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