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建设项目税收检查的通知
舟政发„2007‟1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舟山市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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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
“十五”期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省委“八八战略”,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主攻临港产业,加快海岛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海岛城市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全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10亿元,是“九五”期间的2.8倍,其中2005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163.8亿元,比2000年增长近4倍。
在此五年中,全市通过统筹城乡发展,坚持“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重点,完善配套,因地制宜,滚动推进”的投资原则,突出“一桥二区三岛四网”建设,以大陆连岛工程为龙头,加快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和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发展临港产业,全面提升产业层次,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着力构筑现代化港口旅游城市,实现了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一、“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八八战略”和市委“六六决策”的部署,坚持“大岛建、小岛迁、陆岛连”的发展思路,努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海洋产业,建设环杭州湾先进制造业基地。以大陆连岛工程和临城新区建设为重点,继续加快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环保和生态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以临港产业为重点,—2—
充分发挥我市区位和深水岸线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船舶修造业、水产品精深加工、大宗货物加工、石油化工、海运业和港口物流业,全面推进海洋经济强市建设。
二、“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年均增长15%,五年投资规模达到1200亿元,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投资903亿元,约占总投资的75%。围绕新型城市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任务,力争通过实施重大建设项目,进一步推进临港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繁荣社会事业。
(一)海岛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推进新型城市化、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海岛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四大基础网络为支撑,以防灾抗灾和生态环境保护两大设施体系为保障的布局合理、科技含量高、功能齐全、适度超前的基础设施基本框架,整体联动,提高共享,充分发挥基础设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从根本上改善和优化我市投资、发展和人居环境。
(二)产业项目建设目标。
紧紧抓住国内外重化工产业向沿海地区转移的战略机遇,加强规划布局、要素配臵和基础配套,狠抓招商引资,大力发展以船舶、水产品精深加工、石油化工、大宗物资加工为重点的临港—3—
工业。争取到“十一五”末,使舟山成为国内重要的船舶修造基地,国内知名的水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华东沿海重要的大宗货物集散加工基地。
三、“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安排
(一)选择原则。
一是规划先导,体现以规划带项目的要求。重点选择已列入市级以上政府批准的发展规划及建设规划的项目。
二是重点突出,体现产业带动力强的要求。选择对全市重大战略实施具有明显带动和促进作用、在所处领域和行业发展中地位重要且投资规模大的主要项目。
三是前期到位,体现建设条件相对成熟的要求。根据资源要求保障强度、政策支持力度和前期工作深度,把握好建设时机和时序,远近结合,分步实施。
(二)总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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