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地税联合办公的思考 (修改)
**市国、地税联合稽查实施方案
为整合国、地税稽查资源,相互配合、协调一致,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效率,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为了避免重复税务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的意见》要求,经市国税局、地税局协商,制定《**市国、地税联合稽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共享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稽查服务、共建和谐税收为联合稽查的基本出发点,以提高稽查质效和减轻纳税人负担为最终目的,通过相互学习、协同配合,形成优势互补,促使双方的稽查工作质效、稽查队伍素质、稽查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在国、地税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联合稽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联合稽查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督导。领导小组组长实行轮值制,由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分管稽查工作的局领导分年度轮流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国、地税稽查局正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年度设在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与领导小组组长任期一致),轮流牵头负责联合稽查日常工作的联络、沟通和协调。
三、工作目标
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分步骤、分阶段制定以下目标:
(一)第一阶段:起始阶段具体目标是:
1、建立国、地税联合稽查组织领导机制;
2、建立国、地税联合稽查联席会议制度;
3、建立国、地税联合稽查信息交换制度;
4、建立国、地税联合办案制度。实施年度。2012年
(二)第二阶段:深化阶段具体目标是:
1、制定年度联合稽查计划;
2、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换信息;
3、在不同环节积极开展联合稽查工作。实施年度。2013年
(三)第三阶段:提高阶段具体目标是:
1、总结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经验;
2、完善国、地税联合稽查方案;
3、推广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实施年度。2014年
四、工作内容和措施:
(未完,全文共2366字,当前显示7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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