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最新医疗机构医保资质认定办法
两周前,医疗行业最火的一件事就是,国务院下文说要“取消医保资质审查”(详见《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5]57号)。然后大家就蒙了。取消审查是什么意思。未来医疗机构如何获得医保资质呢。
别急,这些国务院目前都没说,人社局也没有发文详说。但根据奇点糕获得的可靠消息,未来将采用“协议管理制”。说到这儿你可能又蒙了,那啥是“协议管理制”呢。具体如何操作呢。
这是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但是目前人社部还没有统一的文件解释。很让人捉急是吧。不过作者从各个渠道得知,其实个别地区早就通过“协议管理”代替了单向审批,但他们的探索方式各不相同、实现程度也各不相同。通过搜索官方文件(都藏得非常深),笔者在北京、杭州和深圳的探索经验中找到了很多惊喜,但也发现很多问题。它们共同的特点是,都实现了“协议管理”,并且都具备较强的医保管理能力。北京新政策是在10月13日公布的,国务院文件是14日发布的,杭州和深圳均是在2014年10月份以后公布的。
我们不妨分别比较一下它们的基本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这3大关键点。你会发现,审批味道越强的地区,透明度越差、申请流程越复杂、准备材料越繁琐、行政部门的反应速度和服务性越差。在这里隆重推荐深圳地区3a级别信用管理方式,卖个关子,我把它放在了最后,这是个彩蛋,不要错过哟。
北京申请流程存在模糊地带,营利性机构基本没戏基本条件:认定依据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办事指南》。医疗机构需要具备的条件:(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总后卫生部批准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也就是军队医院);(3)经卫生部批准的职工医院(例如校医院);(4)医疗保险制度运行中需要增加的其他医疗机构。
点评:北京地区医保资质认定带着浓浓的审批味儿:营利性机构被排除在外,文件细节模糊。门槛的关键部分很好理解,医疗机构以后要想申请医保资质,必须是非营利性医院,这明显有利于社会办的非营利性医院。但门槛的设置存在模糊地区:什么叫做“医疗保险制度运行中需要增加的其他医疗机构”,这里面有没有寻租空间。营利性机构到底有没有机会拿到医保资质。是需要医保认可吗。
申请材料。(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属医疗机构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收费许可证》。(2)医疗机构评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3)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4)市物价管理部门单独批准的医疗机构收费价格证明材料(列入市物价局、市卫生局现行的《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除外)。(5)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目录和常见病诊疗常规目录。(6)上年度业务收支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平均每一诊疗人次医疗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等)、单病种等有关资料,以及可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能力。(7)单价收费在200元以上的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8)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材料。
点评。整体看,申请材料越复杂,审查和审批的味道越浓。除了证明医疗机构的合法性材料外,其余材料都是证明医疗机构是否有足够实力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问题来了,评价标准是什么呢。谁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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