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主要做法
http://|2007年10月9日|浏览次数:
近年来,浙江省把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拓展农业功能、促进农民增收的新的增长点来抓,有力地带动了特色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2006年,全省累计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点)2084个,直接吸纳从业人员72557人,营业收入达到24.6亿元。其主要做法是:
(一)适应发展要求,因势利导推动。顺应休闲消费兴起、农业功能拓展的发展趋势,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农村面貌的实际出发,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决策,成立了工作协调机构,连续两年召开全省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工作现场会,制定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实施意见》。各地按照省里提出的“科学发展、因地制宜,服务三农、突出特色,安全发展、规范经营,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努力实现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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