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款作为不征税收入在操作过程中的几点思考
1.9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1.9.1功能概述
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符合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对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实行备案制度,并按规定报送相关备案资料。
1.9.2操作步骤
1、登陆后,选择右上角【应用中心】
,选择【申请类】
-【优惠备案】
,单击图标,选择“添加到我的应用”
2、选择【我的应用】
-【申请类】
-【优惠备案】
转到『优惠备案申请』页面
填写优惠备案申请信息。根据符合的优惠条件不同,所选择优惠项目不同,可分为:增值税优惠备案、消费税优惠备案、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增值税优惠备案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登记注册类型、主管税务机关和生产经营地址为自动调用,不可修改。
纳税人必须有有效的增值税税费种认定信息,否则不可选择征收项目为增值税。
选择征收项目增值税,业务流程选择税收减免备案,流程税务事项选择您符合优惠条件需要申请的优惠项目,点击下一步;
填写首笔生产经营收入取得日期、首次获利年度。选择征收品目、减免项目、主要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减免期限起止必须在主要政策依据及文号有效期内,否则系统将给予提示。
在附件上传模块,单击“选择”按钮选择所需附件(限pdf格式,转换方式见纳税人基础信息维护模块里的注意事项)进行上传,上传后纳税人可进行查看。
填写完毕后,纳税人点击保存---提交,提交申请。提交后纳税人可单击“免填单打印”按钮进行预览,可以查看并打印申请表。
税务端受理结束后,纳税人端会根据税务端受理人员的受理结果为“同意”或“不同意”返回不同的提示信息,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消息中心】
查看反馈信息。
当申请成功时,纳税人会收到税务事项受理通知书和减免项目申请表,可点击【减免项目申请表】
查看申请表单详情并可打印。
当申请有误被驳回时,点击【不予受理通知书】
可查看申请驳回的原因。
如有附列资料审核不通过,则返回的《补正通知书》会显示具体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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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