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洪水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1]
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
急通知
各:
现将《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地要落实专人,保障必要经费,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创造条件。
二、健全群测群防监测体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群众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区、乡、村、组群测群防体系,确保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及时,监测到位,组织有力,反馈及时。
三、坚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
要加大地质灾害排查力度,对滑坡、崩塌及险工险段务必排查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点要制定防治预案,确保防治措施到位。
四、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灾情发生后,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向县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乡镇应急预案,安排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做好人员疏散和财产转移工作,把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
例》,对一切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监督责任方采取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对已发生和造成危害的,要根据“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治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六、加强监督检查
政府近期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将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当前,主汛期已来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入关键时期。6月19日,我县普降暴雨,据气象信息预报,暴雨天气将持续,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切实做好全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未完,全文共2622字,当前显示86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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