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管理制度
实物资产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实物资产管理,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公司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国家《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实物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控制的存货、固定资产(含在建工程)、不良实物资产以及备查账类物资。其中:固定资产、不良实物资产管理具体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不良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2.1存货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周转用材料、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委外加工物资等。
1.2.2备查账类物资包括两部分,一是代管物资,包括公司借用、代销、代管、代修、受托加工的物资,即所有权不属于公司但应由公司代为控制管理的物资;二是费用化资产,包括公司已成本费用化但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工装模具、低值设施设备、科研物资等,即所有权属于公司但公司财务账已不再记录反映而由各业务单位建账管理的物资。
1.3实物资产出入门管理按照《物资出入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实物资产采购管理按照《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完工结令项目实物资产管理按照《完工结令产品库存物资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子公司参照实行。2职责分工
2.1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原则,由归口管理部门和具体使用管理部门分别管理。其中: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职能分为招议标归口管理部门、价值归口管理部门和实物归口管理部门。
2.2招标管理部门是公司实物资产招议标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2.2.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2.2.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实物资产招议标工作;
2.2.3参与实物资产处置活动,负责审查处置定价工作。
2.3财务部门是公司实物资产价值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2.3.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制度;
2.3.2负责公司实物资产的会计核算;
2.3.3根据需要牵头相关单位实施资产的清查盘点;
2.3.4负责参与审核账内实物资产的处置;
2.3.5负责办理实物资产财产保险及理赔相关事务;
2.3.6负责组织实施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
2.4公司各产品项目执行部门、采购管理部门、能源装备物资管理部门、后勤物资保障部门、信息化物资管理部门等单位是公司实物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2.4.1负责建立归口管理的实物资产具体管理办法;
2.4.2负责编制资产(物资)需求计划或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4.3负责汇总建立实物资产明细账,并定期与财务账内资产明细账核查一致;
2.4.4负责定期或根据需要组织实施归口管理资产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2.4.5负责检查和督促实物资产具体使用管理部门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和利用,保证实物资产安全有效完整;
2.4.6负责根据需要组织技术、生产、采购等相关部门对实物资产进行技术可用性鉴定;
2.4.7负责对积压(闲置一年以上非储备资产,下同)、盘盈、盘亏、毁损、贬值、报废等资产提出处理意见报批;
2.4.8负责协助办理归口管理实物资产的审计、评估、保险理赔等相关事务。
2.5各分厂、各实物资产具体使用和保管单位是公司实物资产具体使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22.5.1负责根据需要建立本单位实物资产具体管理细则;
2.5.2负责建立本单位实物资产变动明细账;
2.5.3负责本单位实物资产的安全有效完整;
2.5.4负责定期或根据需要具体实施本单位实物资产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2.5.5负责提出本单位积压、盘盈、盘亏、毁损、贬值、报废等资产处置申请,报实物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查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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