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防火工作,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管理办法》,结合炼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属各单位区域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备、消防水源(消火栓及管线)和固定式、半固定式消防设施,由各单位负责维护和保养。
二、凡各单位区域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备情况都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交接班日志中得到反映,对于没有将此项内容列到交接班日志的单位,扣除其月度奖金考核总分2分。
(未完,全文共858字,当前显示22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