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计划
2012年我乡民政工作以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落实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要求,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我县民政事业新的发展。
一、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
1、健全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确定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认真做好低保档案的录入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
2、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和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改进完善医疗救助办法,搞好与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医疗救助的惠及范围和补助水平。
3、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落实五保对象供养标准。
4、落实优抚政策,双拥工作上新台阶。一是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二是做好安置工作。三是拓宽双拥工作领域,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
二、完善救灾救济机制,做好防灾减灾。
一是规范救灾工作机制,落实救灾工作分级管理,强化备灾意识,完善细化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加强救灾物质储备工作。做好灾情上报和救灾工作;二是强化民政资金管理,保障民政事业协调持续发展,规范救灾款管理和使用;三是积极开展对受灾困难群众的救助救济,解决军烈属、五保户、农村受灾户、特困户和优抚对象的临时生活困难。四是做好农房统保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
三、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做好基层政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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