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建设费代收制度
委托银行代收物业管理费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方便甲方所管理的""项目的住户和商户(以下两者统称为客户)缴交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停车费,并有利于双方更好地开展业务,现甲方委托乙方代扣物业管理费。在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和遵守银行结算纪律的原则上,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的协议:
一、甲方必须合法取得""项目的物业管理权;
二、乙方代收费的对象是""项目内己与甲方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和委托银行代收费协议的客户;代收费用的项目为: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停车费(以下统称为费用);
三、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结算帐户,以便乙方代收的费用划转到甲方的结算帐户内;由甲方物业管理之下的客户自行在乙方开设储蓄帐户、银行卡,以便客户存款托收费用。乙方每次托收不得向甲方及甲方的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定甲方开户行为本项业务的主办网点,负责与甲方联系日常工作及处理出现的问题。
五、甲方必须在乙方向客户代扣费用之前向乙方提供由甲方与
用户签订的《代扣管理费协议书》一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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