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务用车范围:
学校公务用车主要用途为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来宾接待和各部门因组织活动、召开会议、外出调研等公务专用。
第二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学校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的用车制度,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
2、各部门因组织活动、召开会议、外出调研等,需用公务车辆时,应事先向学校办公室提出申请,学校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协调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接送,只能乘公共交通车,费用按公共交通工具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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