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市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工程的提案(精)
关于在我市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工程的提案我国已进入老年化社会,根据我市有关部门提供的抽样调查资料表明,需要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约占12%;需要提供某项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约占20%;有意愿享受居家生活帮助消费的老年人约占30%。但是,由于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滞后,绝大多数老人的上述需要得不到满足,只有依靠子女,而子女一般都很忙,难以完全承担起照料老人的任务,随着独生子女开始成家,家庭出现规模小型化和空巢化的趋势,这个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得不到满意,子女也难以安心工作,而且如果家里有一个老人病倒,将会使几个家庭牵连其中,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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