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合政2(精)
合肥市人民政府文件
合政〔2011〕51号
关于印发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新型工业化
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现将修订后的《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12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9.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凡通过市级以上清洁生产认定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鼓励小企业加快发展
10.支持小企业加快发展。对当年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给予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1.降低小企业融资成本。对由市政府推介的小型工业企业,实行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政策。凡企业当年上缴各项税收比上年增长10%(含10%)以上的,给予当年新发生贷款利息金额50%的财政贴息,并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费按担保额1%给予补贴。
(未完,全文共1214字,当前显示40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