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办法大全
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第9篇
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
域名管理办法
1998年8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规范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域名使用和管理,保障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广大用户服务,维护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根据《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办法》和《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网络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所有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域名的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单位和个人以及所有其它相关人员和清华大学所属各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3条
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顶级域的域名为tsinghua.edu.cn。
第二章域名管理
第4条
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域名实行分级管理制。
顶级域由清华大学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会同清华大学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办)共同管理。
各个二级及二级以下子域由其申请单位负责管理。
第5条
二级及二级以下各级域名的具体规划、设置、申请、使用、注销、服务、管理等有关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由各域名服务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其内容不得违反本办法的有关条款。
第6条
上级域的管理单位有权对其各下级子域的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其中所存在的问题,有权责令相应的管理单位予以改正。
第7条
上级域的管理单位如认为必要,可直接对其下级子域进行管理。此时,被管理的下级子域的申请单位不对此管理的结果负责。
打印日期:4/5/2013
清华大学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第9篇
第8条
各单位可委托其它单位代为管理其所申请的子域。
本条第1款中的受托单位对委托单位负责,委托单位对受托单位的相关管理结果负责。
第9条
各单位若委托其它单位代管本单位所申请的域名或域名服务器,或借用其它单位的主机做为本单位的域名服务器,应予先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三章申请及注册
第10条
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在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顶级域(以下简称顶级域)下为本单位申请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二级域(以下简称二级域)域名:
1.清华大学直属单位,包括:
1)校机关各处和校直属各部、室、中心及各党派、人民团体的校级机关
2)校直属各学院、系和各馆、社
3)清华大学所属的各国家级、部级和校直属各院、中心、所、部、室
4)各附属单位、校属各集团、工厂、公司、企业
5)其它以清华大学名义进行对外联系的正式机构
2.至少有1台固定的、每日连续24小时通过网络提供域名解析服务的域名服务器
3.域名服务器必须使用由有关管理员正式为其分配的固定的网络地址连网
4.
此域中至少包含1台计算机每日连续24小时通过网络对外提供除域名以外的其它公共信息服务
5.
有固定的且具有相应能力的在职职工担任所申请的域名服务的管理员
6.
有相应的技术人员负责所申请域及其域名服务器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7.
有关于域名服务器及域名申请和注册的管理制度
第11条
申请二级域域名的单位,必须填写《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域名服务申请表》(以下简称《域名服务申请表》)。此表从如下网址处下载:
http://netsupport.tsinghua.edu.cn/nic/application
第12条
域名拼写中的大、小写字母等价。二级域域名的拼写方案最终由清华大学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办)按统一规范确定。
第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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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