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民政业务内容

民政工作业务程序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福申乡户籍,当年单次住院费用经报销各类保险后,自付医疗费用在2万以上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孤儿和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群体。救助标准:

1.符合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的对象。当年因病产生的住院费(不含门诊费)个人单次支付20000-50000万,按自付金额20%予以救助;个人单次支付50001-70000元,按自付金额25%予以救助;个人单次支付70001-10000元,按自付金额30%予以救助;个人单次支付10万元以上,按自付金额40%予以救助。以上对象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2.因患有各类癌症、精神病、红斑狼疮、白血病、尿毒症等疾病,当年未住院治疗或住院治疗后个人单次支付医疗费达不到2万元的对象,一律执行已实施的常规医疗救助政策

救助程序:


(未完,全文共1265字,当前显示35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