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收费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机动车辆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正常的校园交通秩序,缓解校园交通压力,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校园车辆停放,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停车位不属专业停车场,仅收取停车泊位费,只负责对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不承担车辆的损伤、丢失及车辆内物品的保管责任。
第三条
所有机动车辆凭出入卡通行,出入卡分为通行卡和临时卡。通行卡适用于学校公务用车及本校教职工机动车辆,临时卡适用于未办理通行卡的临时来校车辆。
第四条
使用通行卡的车辆
(一)a类卡。学校公务用车,免收停车泊位费。
(二)b类卡。本校教职工、外聘教师车辆,白天停车免收停车泊位费,若凌晨2时至6时在校内停车,每年可免收20次(进出校门为一次)过夜停车泊位费。
(三)c类卡。本校教职工车辆,但行驶证不是本人或其配偶的,收取通行卡工本费100元,在三个月内免费通行(过户时间),三个月以后每辆收取停车泊位费150元/月,按月计算。
持有b类卡和c类卡的车主,若凌晨2时至6时在校内停车,每辆车收取3元/次的过夜停车泊位费。因特殊情况需长期在校园内停放过夜的,经批准每辆收取停车泊位费70元/月,按月计算。
(四)d类卡。校内施工、送货和租用场地经商人员车辆,收取通行卡工本费100元,若白天停车收取停车泊位费150元/月(1500元/年),若晚上22时至次日早7时停车,收取每辆车10元/次的过夜停车泊位费。
第五条
(未完,全文共1797字,当前显示59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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