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兰州大学收费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兰州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兰州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新生须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须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前向所在学院出具有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新生病事假不得超过30日;无故逾期15日不报到或病事假超过30日不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经审查,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新生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自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之日起30日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逾期不再受理。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

1有学籍。

新生有以下情形之一,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一)因病或生育不能坚持学习的;

(二)创业;

(三)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执行支教、援外等国家任务的

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由学校审核批准。新生因病、生育、创业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执行国家任务的根据任务期保留入学资格。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持有关证明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满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不可抗力因素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由学院在90日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复查,包括新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二)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三)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四)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五)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

2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六)专业水平和素质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不合格或者无故不参加复查的,由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注册资格。

复查中发现新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注册资格;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新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新生经复查合格的,填写《兰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登记表》,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取得学籍。

第七条新生被取消入学资格后,其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与学校签有协议的,按协议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研究生须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须事先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或不按时到校注册的,按旷课处理。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且逾期30日未注册的,按照自动退学处理。

第九条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研究生,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三章课程考核和成绩管理

第十条研究生须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

3各项教育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学籍档案。

第十一条研究生学习成绩的考核、记分、证明等管理参照《兰州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学制、最长学习年限


(未完,全文共5020字,当前显示149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