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社会领域信息化资助资金操作细则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专资助项资金操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提高浦东新区应用科技研究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解决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技术问题,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特设立科技专项资助资金,并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资助范围
1、浦东新区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应用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
2、促进浦东新区社会进步的医疗卫生、城市建设、现代农业等方面的应用技术研究;
3、科技发展和高科技产业化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下简称软课题)。第三条申请条件
1、注册在浦东新区的企事业单位,属于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软课题项目和公开招标项目除外。
2、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销售额达500万元。第四条资助方式与额度
1、科技专项资金资助方式为一次性无偿资助,分期拨款;
2、按项目技术含量、研发投入和项目的市场前景等确定资助额度。单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软课题项目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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