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整理细则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档案管理标准》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档案是指我公司从事生产经营、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其它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档案工作是公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信息资源,是企业的宝贵财富。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使档案工作与公司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第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全公司各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综合档案室的档案管理工作,各部门(车间)配备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第四条档案管理人员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档案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档案工作。
2、负责全公司各类档案和有关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工作。
3、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4、负责对全公司各部门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五条
公司综合档案室的建设要列入公司基本建设规划,要努力改善档案室的工作条件,逐步实现电子计算机管理与档案缩微化。
第六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照片(胶片)、录像(录音)带、光盘等各种载体形式。归档的重点以本公司形成的文件材料为主,特别是全局性、综合性的文件材料。其次是上级单位发来的文、电及附件,上级来文中应以针对我公司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为主。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质地优良、书写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以利长期保存。归档材料应全部拆除金属物。归档的文书字迹(包括领导签发)一律用碳素墨水、毛笔、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字迹要清晰,文稿上的各栏目均要填写清楚,领导签发要签全称,并签署日期。
各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见附件。第七条归档时间:
1、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在次年的第二季度前归档;
2、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会计部门按会计档案归档整理要求立卷,可保管一年后归档;
3、企业产品、非工企业业务项目、科研课题、基建项目文件材料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4、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
5、各部门在办公自动化(oa)网上形成的电子文件经审批定稿后或者在网上发布的,各部门指定人员应随时在网上归档并做好备份;并应定期将本部门在网上的电子文件拷贝至光盘,按年度归档。
6、企业职工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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