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12.16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等 暂行办法(上会版)

邛崃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以及干部人事管理的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央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和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05〕80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资金、项目和人事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确保权责分明、流程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管理

一、预算内资金支出的预算管理

第二条部门预算内已安排的基本支出,由市财政按月拨付;部门预算内已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由部门向市政府提出经费申请,报分管部门的副市长签批后,市财政按照签批意见执行。

—1—

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追加和基金支出预算的管理

(一)财政追加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范围

第三条

中央、省、成都市、邛崃市出台的重大政策。第四条

发生突发、应急事件以及自然灾害等需要增加的支出。

第五条

属于年初已定用途和金额,尚未确定具体执行单位或项目处于前期准备阶段的项目资金、需要按项目进度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逐步安排的项目资金、财政部门与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的专项资金或基金、根据财政体制规定保留在本级财政需要在预算执行中追加相关部门的资金。

第六条

其他特殊事项支出。

(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追加的程序和权限

第七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省、成都市出台重大政策等事项必须增加支出预算的,且资金来源明确为中央、省、成都市安排的(中央、省、成都市专项追加),由相关部门报分管副市长签批后,市财政局按项目安排到相应单位。

第八条市政府部门预算追加程序: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省、成都市出台重大政策等事项必须增加支出预算的,所需经费需本级财政部分配套或者全额承担的,邛崃市出台重大政策必须增加的支出预算,由相关部门向市政府提出经费申请,报分管副市长签批原则同意后,由市财政局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按照以下权限办理:

1.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专项资金,报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2—

2.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专项资金,报市政府分管财税工作的副市长批准后执行;

3.5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专项资金,报市政府市长批准后执行;

4.2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专项资金,报市政府常务会批准后执行;

5.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由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后,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后执行;

6.因突发、应急事件以及其他特殊事项需用专项资金支出的,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办理。其中,2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支出,事后按照审批权限,分别向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报告。

第九条

市委部委、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预算追加程序:在预算执行中,中央、省、成都市出台重大政策必须增加支出预算的,所需经费需本级财政配套或全额承担的,邛崃市出台重大政策必须增加的支出预算,由市委部委、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向市政府提出经费申请。由市财政局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按照下列权限办理:

1.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专项资金,报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2.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专项资金,报市政府分管财税工作的副市长批准后执行;

3.5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专项资金,报市政

—3—

府市长批准后执行;

4.2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后执行。第十条


(未完,全文共8250字,当前显示149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